校内各单位:
为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和有偿使用,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我校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学校出台了《重庆文理学院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重文理计[2019]19 号),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放共享的范围。各部门在优先保证完成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对校内外开放共享。单台设备值达到 20 万元以上教学科研设备应全部实现开放共享。
二、各单位对所管理的教学科研设备开展清查。对符合开放条件的设备,在2019年11月20日前,向学校仪器设备有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重庆文理学院仪器设备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纸质版交恪勤楼110室。
三、学校仪器设备有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后予以公示。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学校网页上公布对外开放共享仪器设备相关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杰,49891786。
特此通知
重庆文理学院资产处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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